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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百二十四章 名声大噪(三) (3 / 4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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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    “乱世之时,盗贼横行,所作所为与禽兽无异。杀了他们,名声不就有了吗?”

        在乐康的想法中,遵守人的规矩,才是人,不遵守,那就当畜生去吧!

        而当畜生危害到人类的时候,又该怎么做呢?

        宰了呗。

        狗咬人,人不能咬回去,但是可以宰了炖汤喝!盗贼既然不当人了,乐康也不会把他们当人,就当是恶狗咬人,宰了换名声。

        有了决断,拔出了背后的双锏,嘴角一勾:“况且,我向天起誓,要荡平乱世之恶鬼,以正乾坤之浩荡,你们,不过是活着的恶鬼罢了!”

        待盗贼们冲近了一些,乐康也驱使胯下战马向他们冲了过去。

        没有丝毫的意外,冲过来的盗贼全都死了,不是被砸成两节,就是脑袋成了碎西瓜!

        “东溟乐康在此,凡有烧杀掳掠不为人子者,杀!”

        五月二十七日出曹州,三十日杀二十八鱼肉百姓的盗贼开始,一直到六月末抵达瓦岗寨占据的荥阳,路上任何看到的任何盗贼,甚至是兵痞或者一些势力的头目,乃至是朝廷的人,只在犯事被他看见了,就没有一个活下来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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